台南大地震維冠倒塌釀115死 法院判建商賠7億

發佈日期:2020/01/16  【記者唐主桂/綜合報導】
四年前的小年夜,美濃大地震造成了台南維冠大樓倒塌,115人死亡、104人受傷的慘案,16日台南地院針對消基會所提出的民事賠償部分,判賠7億多元。

維冠大樓倒塌是為臺灣歷史上,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造成傷亡最慘重的災難事件,法院在進行刑事判決時認為,建設公司1992年興建大樓時為節省成本,擅自減少梁柱配置的鋼筋數量,將大樑改成小樑,並取消隔戶牆、縮減柱斷面的尺寸等,導致大樓耐震力不足,才會釀成如此嚴重的傷亡。

刑事部分已於2019年判決定讞,建商、設計師與結構技師等人遭判刑5年,而民事部分則由法律扶助基金會、消基會南區分會分別提出,總金額超過87億元。 16日法院所做判決,是針對消基會總提出的團體訴訟部分,求償金額為35億餘元,包含損害賠償5億多元與懲罰性賠償29億多元,最終法院判賠7億多元,這也是維冠大樓首件民事賠償判決出爐的案例,全案仍可上訴。


資料來源:好房網News